56个民族名称图片 风俗习惯

2020-05-07 来源:hao86 瑶族 风俗习惯 56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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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日

瑶族的传统节日很多,小节几乎每月都有,各地过得也不尽相同。大节日有春节、清明、社节、盘王节、“祝著节”、“耍望节”等。春节期间,瑶族人民举行唱堂歌、打铜鼓、赛陀螺、射弩、围猎、抛绣球、斗画眉等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盘王节又称“做盘王”、“还盘王愿”、“跳盘王”,是盘瑶纪念始祖“盘王”的盛大传统节日,20世纪80年代前一般在秋后至春节前的农闲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1984年将全国瑶族过盘王节的日期统一定在每年农历十月十六日。祝著节是广西布努瑶纪念始祖母密洛陀生日的节日,非常热烈隆重。人们以农历五月二十九日为正日,敲打铜鼓,欢庆三天。耍望节每三、五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农历十月十六日前后举行,是青年男女对歌求爱的日子。

2.婚姻

瑶族婚姻形式主要是嫁女,其次是招郎入赘。新中国成立前瑶族一般不与外族通婚,他们的婚姻一般先由青年男女通过节日唱歌或其他途径建立感情,自由恋爱,征得父母同意后结婚。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行民族平等政策,消除了民族隔阂,瑶族与外族通婚的现象不断增多。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的坳瑶有一种叫做“顶两头”的婚俗,如果婚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那么婚后夫妻在夫家和娘家轮流居住和劳动,所生子女第一个随父姓,第二个随母姓,子女少时随父母两地居住,长大后分别留在祖父家和外祖父家。舅权在瑶族中很受尊重。广西南丹大瑶寨和龙胜同乐、盘胖等地瑶族,过去,姑母之女必须嫁给舅父之子,只有舅父无子时,才能嫁给别人。作为一种近亲通婚的陋习,新中国成立后此俗已革除。

3.丧葬

大部分地区的瑶族实行土葬,广西金秀县六拉的茶山瑶盛行火葬,贵州荔波县瑶麓乡的青瑶实行岩洞葬,白裤瑶也实行过这种葬式。广东连南八排瑶人死后,将尸体绑于椅子上,出殡时,抬轿似地将尸体送到墓地,称为“游尸葬”。过去广西金秀的茶山瑶、花篮瑶和坳瑶认为小孩来到人间,是一个管理生育的“花婆神”送来的,如果小孩在五、六岁之前死亡,就用破絮、破衣服、棕皮等物将尸体包裹起来,装入竹筐,挂在深山老林的树上,实行挂葬,以便让他的灵魂回到“花婆神”那里,再次投胎转世。这种小孩的葬式叫“挂葬”,现在已经很少见。随着时代的发展,瑶族的丧葬习俗不断发生变迁。如广西金秀县古陈和罗运的坳瑶,其葬式原为“停棺烧骨捡灰葬”,后受花蓝瑶影响,发展为“停棺捡骨葬”,再发展为现在的“埋棺捡骨葬”。在当代的广大瑶族地区,农村通行土葬;在少数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地区,送往殡仪馆火化的方式逐渐为人们接受。

4.生产

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瑶族地区,他们的生产习俗有所差别。在湖南、广东、广西的一部分自然条件较好、受汉族影响较多,占瑶族人口大多数的瑶族地区,以农业为主,兼营林副业,其生产习俗与当地汉、壮族相近。耕种旱地与水田,犁耕已占有较大的比重。生产工具全为铁制,基本都是瑶族自己制造的,只有少量从外购进。种类有弯刀、镰刀、扁刀、柴刀、砍刀、挖刀、锄、梨、耙、斧、禾剪、括子、石磨、水碓等。镰刀主要用于砍茅和收割稻谷,弯刀用于砍地,挖刀用于刨窝点种,锄用于刮土、除草和挖地,犁和耙用于耕田,石磨和水碓用于碾谷脱壳。在广西西部某些石山区、十万大山中心区和云南边疆上的某些保留原始氏族残余的少数瑶族地区,有“刀耕火种”的生产习俗。所谓“刀耕火种”,指在每年阴历十、十一月份,同一个共耕单位的瑶族群众,上山用刀斧把选定要开垦的荒山上的草木砍倒,等到第二年春砍倒的草木已被晒干时,选择一个晴朗天气放火烧山,留下厚厚的一层草木灰作为肥料,然后男女配合,男子打洞,女子点播。这种耕种方式是一种靠天吃饭的游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