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宋朝的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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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政策制度是什么?宋朝的制度决定了宋朝最终毁于外族人手里

宋朝
宋朝的政策制度

王朝的更替无非以下几种情况,外族入侵、农民起义、大臣篡位和武将造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权臣篡位和手握重兵的大将军、藩镇等拥兵自立。

北宋灭亡后,赵构匆忙间组织南宋政权,整个国家内忧外困,这套制度很难执行,于是出现了中兴四将都拥有自己嫡系部队的局面,这是赵构不想看到的,但时局混乱,她不得不审时度势,默许甚至支持这种局面的存在,随着南宋内部的逐渐稳定,像岳飞那样,有着数量惊人,而且忠于岳飞的嫡系部队,已经完全有实力替代自己,关键是岳飞并没有像韩世忠那样,愿意彻底放弃兵权,而是积极主张北伐抗金,这已经成为赵构最大的一块心病。见于岳飞和军队之间的稳固关系,单纯的夺岳飞兵权,已经难以控制岳飞和岳家军之间的联系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两方面下手,一个是杀掉岳飞,彻底绝除后患,另一个就是分解岳家军,拉拢岳家军中影响较大的王贵出来平定岳家军的情绪,杀掉岳飞的同时,也杀掉在岳家军中威信较高的岳云和张宪。岳云和张宪本来被秦桧和万俟卨判的流放,赵构御批将两人处死,足见赵构对岳家军的忌惮之深。

正是宋朝严格执行了更戍制这个政策,彻底解决了武将拥兵造反的可能性,但也造成了对外军事力量薄弱的弊病,这就埋下了宋朝最终会毁于外部入侵的隐患。

取消府兵制

宋以前,实行府兵制,地方官员自己招募士兵,自己统领,这样得到的士兵只对招募他的长官用命。宋以后,所有的军队由国家招募,然后将精兵都编入禁军,派专人训练部队,禁军归中央统一指挥调遣,调兵权由枢密院掌握,中央设三军都指挥使,军队将领只能指挥中央临时派出,而且是经过别人训练出来的军队。虽然这样可以避免主将意图不轨,但这种由别人训练出来的军队,只能按照以前训练过的阵法去打仗,所以枢密院会根据派出的军队给带兵的主将配相应的阵图,主将只能根据阵图使用这些部队,战场的状况瞬息万变,遇到突发事件或对方不按常理出牌,所训练的阵法无法适应战场情况下,主将立刻束手无策,只能选择逃跑一条路。宋金联合灭辽战役中,北宋十几万大军,面对耶律大石和萧干的三万人马,被打得溃不成军,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如果是岳家军那样,兵将经过长期磨合,士卒效命,个个争先,与主将的战术意图配合默契,在占有那么大的数量优势,岂有不胜之理?宋朝这个制度,有点顾此失彼,解决内部问题的同时,是外部问题更加突出,亡于外族不是偶然。

文官监军

最典型的就是潘美和杨业事件,潘美是北宋名将,与杨业并没有私仇,两人本来配合默契,早在雁门关一战就形成默契,取得不错的战绩。在征辽战役中,潘美和杨业所带领的这一路,是三路大军中打得最漂亮的,但因为另两路出了问题,不得不回缩撤退。杨业被监军王侁逼的只身赴险,在监军王侁的干预下,潘美没有能够及时有效的接应杨业,造成杨业所带领的不对全军覆没于陈家谷。监军代表的是皇帝,目的很明显,就是监视在外带兵征战武将的行动,这些监军并不太懂带兵打仗,但因为身份特殊,主将对他们都有些忌惮,这就造成监军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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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宋朝是现代的黎明?他们是怎么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

宋朝
宋朝历代皇帝
宋朝权力制约
宋朝的制度

对于宋朝,很多人的评价是“唐朝是中世纪的黄昏,宋朝是现代的黎明!”这话倒是不假。宋朝除了建立起类似于今天西方国家的全民福利制度,还逐步建立起了类似于现代国家的权力监督与制约体系。换句话说,宋朝通过制度真正的实现了“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从制度角度看,宋朝的皇帝也不敢像秦始皇那样随意做事。

完美的权力制约体系

宋朝是在五代十国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新政权,为了防止国家的再次动荡,宋太祖赵匡胤就通过制度来解决国家的稳定问题。在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后,这位大宋的开国皇帝就吸取五代时期的弊政,对宋朝的中央体系进行了全面改革。

和唐朝不同的是,宋朝的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负责。宋朝设立了一个叫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官职,这一官职为正宰相。然后,宋朝又给“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设立了参知政事为副相。一个正宰相,一个副宰相,宋朝相权的权力就萎缩了。

随后,宋太祖又在中央设立与宰相平级,掌管军事的机构——枢密院,宰相和枢密院联合被称为“二府”。这是宋朝的最高军政机构。

在“二府”之外,宋朝又设立了掌管财政大权的三司。这就形成了宰相、枢密院和三司的“小三权分立”。为了对宰相、枢密院和三司进行监督,宋朝又在御史台之外单独设置了台谏机构。台谏机构增强了宋朝的监察职能,其专门负责弹劾不法官员。

因此,在前面我们提到的“小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宋朝整个中央政治体系又形成了皇帝-行政(包宰相+枢密院+三司)-监督(御史台+台谏)的“大三权分立”。这种政治体制设计在中国历史上堪称为完美。

当然,除了完美的监督体制,宋朝的司法也形成了强大的独立审判体制。

宋朝法律明确规定:基层法院独立审判,上级不能干涉。提刑司要对州县法院进行干预,州县法院完全不用理睬。御史对法院审判进行监督,不受上级官僚与皇帝的干预。

宋朝司法还有历朝历代都不具备的审理宣判分离制度,不管是御史台还是大理寺,其内部机构设计都能做到案件的审理与宣判互相分开,这就在形式上限制了司法官员的权力,杜绝司法腐败。

这些先进的司法审判制度让宋朝司法尽最大限度的保持了独立性和公正性。尽管我们不能说宋朝320年历史,其权力制约和司法体制能做到100%的尽善尽美,但他们在制度设计上的确是完美无缺。

御史台出击——将权力关进笼子里

宋朝的最高监察机构叫做御史台,其类似于今天的国家监委。值得一提的是,宋朝法律规定:与宰相有血缘关系的官员或宰相的同乡,以及宰相举荐的官员都不能担任御史台一把手。这就尽最大限度的确保了御史台监督的独立性与公平性。

更为重要的是,宋朝还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御史台对宰相进行弹劾,宰相必须辞职,由参知政事晋升为正宰相。

这里面有一件事能突出御史的威力:在宋神宗去世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向废掉新法,可是王安石的幕僚蔡确等人还担任着参知政事、枢密使等要职。当时的御史刘挚对蔡确、章惇等人进行弹劾,声称他们有结党营私之嫌疑。最后,蔡确等人就被迫离开了参知政事、枢密使等职位,御史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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