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赐绢惩顺德文言文_唐太宗赐绢惩顺德文言文翻译、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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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 无名氏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受人馈绢,事觉,上曰:“顺德果能有益于国家,朕与之共有府库耳,何至贪冒如是乎。”犹惜其有功,不之罪,但于殿庭赐绢数十匹。大理少卿胡演曰:“顺德枉法受财,罪不可赦,奈何复赐之绢?”上曰:“彼有人性,得绢之辱,甚于受刑。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

唐太宗赐绢惩顺德注释

1。长孙顺德:复姓长孙,名顺德。
2。受人馈绢:馈,本义为“以食物赠送”,此处解释为“贿赂”。绢, 唐代 可做货币流通。
3。觉:被发觉,暴露。
4。上:唐太宗 李世民 。
5。共府库:共:共享。府库,古代指国家贮藏财物、兵甲的地方。意为共同占有官府仓库里的财物
6。贪冒:贪婪。
7。是:这样。
8。犹:但是。
9。罪,惩罚。
10。但:只。
11。枉:违反。
12。罪不可赦:罪,罪过。赦:宽恕。
13。奈何:为什么。

唐太宗赐绢惩顺德译文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接受他人赠送的丝绢,事情被察觉后,唐太宗说:“顺德确实是对国家有益的,我和他共同享有官府仓库的财物,他为什么贪婪到这地步呢?”因为怜惜他有功绩,不惩罚他了,只是在大殿中赠送丝绢几十匹。大理少卿胡演说:“顺德违法接受财物,所犯的罪行不可赦免,怎么还再送他丝绢?”唐太宗说:“(如果)他是有人性的,获得丝绢的侮辱,超过了接受刑罚。如果不知道惭愧,就是一只禽兽了,杀了他又有什么益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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