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龙游籍高校毕业生回龙游工业企业工作和自主创业,龙游县以实施“人才回归”工程为契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是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凡每年能持续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实践岗位5个以上的本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可提出申请,经人事部门审核,确定为龙游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龙游县生源、年龄在26周岁以下、且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应、历届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报名参加见习。报名参加见习者和见习基地经双向选择对接成功后,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有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义务;每接收1名见习生,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按当年本县最低工资80%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助。见习期满,见习基地为见习生出具《龙游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如单位需增补员工,优先从见习期满的见习生中聘用。
二是实行养老保险补助和安家费补贴政策。龙游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回龙游工业企业工作满三年的,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给予所在企业一定的养老保险补助,补助额度为三年内养老保险企业缴纳部分的50%,其中,被聘用到本县特种纸、笋竹加工、五金机械(汽摩配)、纺织等主导产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万元。
三是实行自主创业贷款贴息政策。龙游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自主创业,以本人名义(或占企业股份50%以上)在本县区域内创办注册资本金在20万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企业注册资金在2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贴息最高年限为2年。
来源:龙游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