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原高级工程师裴国良带着设计图纸跳槽,造成对研究所的重大商业秘密侵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跳槽高级工程师裴国良获刑3年。
据查明,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裴国良带该所设计图纸跳槽到中冶连铸公司,并利用该资料完成两个总价值近1.5亿元的项目设计。
今年1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裴国良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裴国良及武汉中冶连铸公司共同赔偿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经济损失1782万元。 一审宣判后,原告被告均提起上诉。陕西省高院就刑事部分维持原判。(储国强、刘林)
来源: 广州日报网络版